容美城区交通秩序联合整治通告
● 严管严控范围:中坝街、一中路全段、容美街全段、九峰大道城南段、溇水大道桂花桥至鸡公洞段、连升路段。
●严管严控范围内禁止:商铺、机动车维修和其他行业出店经营;机动车违规占用城市道路、人行道、路口、斑马线;在城区道路上堆放物料、流动摆摊设点、洗车、加工制作等非法占道经营;道路客运车辆停车揽客。
●公交车应在站点停靠,道路客运车辆可在公交站点下客,否则一律按违法停车处理。
●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禁止摩托车加装遮阳伞和两轮摩托车后座乘坐12岁以下未成年人;摩托车驾驶员和后座乘客应佩戴安全头盔,后座乘客应当正向乘坐。违者从重处罚。
●对利用摩托车、私家车等不合格道路客运车辆从事经营活动、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、出租车不打表经营,坑宰甩客、商铺违规出店、占道经营等行为严厉打击,从重处罚。
●实行有奖举报,整治期间凡据实举报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,查证后一次奖励200元,举报电话:13907260330。
●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由公安机关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●号召市民自觉不从事违法违规交通行为,选择乘坐合法规范的公交车、出租车,教育未成年人不乘坐摩托车,维护良好交通环境,保护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。
特此通告
鹤峰县公安局
鹤峰县交通运输局
鹤峰县城市管理局
2017年4月30